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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提升执法监察水平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从2020年至2022年,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提素质、强执法、防事故”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行动方案指出,自2020年至2022年底,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要加强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建设,以强化法治意识、培树过硬队伍、增强服务品质、提高执法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力争使省市县三级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上达到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运转高效;在执法队伍建设上达到业务过硬、执法严格、举止规范;在执法装备建设上达到品种齐全、技术先进、保障有力;在执法质量效能上有力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作用得到明显提升。

  行动方案要求,要完善执法监察制度体系。修订完善自由裁量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修订《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细化裁量尺度,减少自由裁量空间,提升执法处罚的规范性。改革案卷评查制度,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研究制定具体评分标准,使案卷评查制度化、经常化。健全法律顾问机制,按照《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为安全行政执法决策提供法制咨询,确保行政执法决策和行为的合法性。

  要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强化教育培训质量,建立教学评估、跟踪考核和认可发证等制度,采取小班多批次模式开展培训,有针对性地开设专题培训课程,与专业类大学开展联合培训,实施体验式执法培训,开展执法程序桌面推演,模拟操作流程;注重执法业务操作实训,大力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能力比武活动,适时开展执法文书制作、执法数据录入、执法知识考试、执法装备使用演练、“互联网+执法”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系列技能竞赛,强化执法队伍实战能力建设。

  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科学合理制定监督检查计划,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和有关重点工作安排,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程序报同级政府批准、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计划应当相互衔接,避免在监督检查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监督检查缺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照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事前公布,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法主体资格,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执行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示事项管辖权,依法调查取证、固定证据;依法公开依据、过程、结果,合理确定履行期限;严格案卷归档管理,所有案卷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文书齐全、填写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办理结果可追溯,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标准化”。严格执行《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合理确定应否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合理性。

  要全面提升执法科技化水平。全面提升执法装备水平,科学制定我省装备配备标准,推动各级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保障资金。配足配齐防爆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等执法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具,丰富调查取证技术手段。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裁量判定、统计分析、数据推送的实时在线和执法标准统一、隐患自查自报、跟踪整改到位、监管密切协同的目标。推进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部门及重点企业深度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监测预警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大数据辅助决策应用。

  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执法突出重点工作,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大力开展专项执法,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实;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处罚力度,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利用约谈、通报、整改令等方式手段,督促当地党委政府和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法贯穿始终,认真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突出执法重点,紧盯高危行业领域、季节性事故规律、重点时期、敏感时段及事故企业,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执行执法程序、严格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切实提高违法成本。优化执法模式,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执法的同时,要向企业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援助,指导企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开展“送法下基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用实际案例警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执法方式,大力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观摩执法等系列执法活动,督促企业落实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促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强化执法监督,对执法主体、权限、程序、决定等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执法责任制、裁量标准、“三项制度”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督,及时通报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结果应用,严格执行执法质量定期通报、诫勉约谈、风险提示等制度,开展针对性督导。强化执法跟踪问效,紧盯问题整改,严格核查复验,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现象;突出问题导向,发挥专家的作用,推动企业举一反三,防范同类事故隐患重复发生;建立执法反馈机制,及时将执法检查结果通报监管处室,执法监察与监管有效联动,使监管、执法监察形成合力,放大执法效能,共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潘文静、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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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提升执法监察水平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从2020年至2022年,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提素质、强执法、防事故”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行动方案指出,自2020年至2022年底,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要加强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建设,以强化法治意识、培树过硬队伍、增强服务品质、提高执法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力争使省市县三级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上达到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运转高效;在执法队伍建设上达到业务过硬、执法严格、举止规范;在执法装备建设上达到品种齐全、技术先进、保障有力;在执法质量效能上有力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作用得到明显提升。

  行动方案要求,要完善执法监察制度体系。修订完善自由裁量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修订《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细化裁量尺度,减少自由裁量空间,提升执法处罚的规范性。改革案卷评查制度,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研究制定具体评分标准,使案卷评查制度化、经常化。健全法律顾问机制,按照《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为安全行政执法决策提供法制咨询,确保行政执法决策和行为的合法性。

  要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强化教育培训质量,建立教学评估、跟踪考核和认可发证等制度,采取小班多批次模式开展培训,有针对性地开设专题培训课程,与专业类大学开展联合培训,实施体验式执法培训,开展执法程序桌面推演,模拟操作流程;注重执法业务操作实训,大力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能力比武活动,适时开展执法文书制作、执法数据录入、执法知识考试、执法装备使用演练、“互联网+执法”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系列技能竞赛,强化执法队伍实战能力建设。

  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科学合理制定监督检查计划,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和有关重点工作安排,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程序报同级政府批准、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计划应当相互衔接,避免在监督检查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监督检查缺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照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事前公布,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法主体资格,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执行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示事项管辖权,依法调查取证、固定证据;依法公开依据、过程、结果,合理确定履行期限;严格案卷归档管理,所有案卷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文书齐全、填写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办理结果可追溯,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标准化”。严格执行《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合理确定应否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合理性。

  要全面提升执法科技化水平。全面提升执法装备水平,科学制定我省装备配备标准,推动各级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保障资金。配足配齐防爆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等执法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具,丰富调查取证技术手段。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裁量判定、统计分析、数据推送的实时在线和执法标准统一、隐患自查自报、跟踪整改到位、监管密切协同的目标。推进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部门及重点企业深度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监测预警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大数据辅助决策应用。

  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执法突出重点工作,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大力开展专项执法,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实;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处罚力度,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利用约谈、通报、整改令等方式手段,督促当地党委政府和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法贯穿始终,认真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突出执法重点,紧盯高危行业领域、季节性事故规律、重点时期、敏感时段及事故企业,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执行执法程序、严格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切实提高违法成本。优化执法模式,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执法的同时,要向企业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援助,指导企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开展“送法下基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用实际案例警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创新执法方式,大力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观摩执法等系列执法活动,督促企业落实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促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强化执法监督,对执法主体、权限、程序、决定等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执法责任制、裁量标准、“三项制度”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督,及时通报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结果应用,严格执行执法质量定期通报、诫勉约谈、风险提示等制度,开展针对性督导。强化执法跟踪问效,紧盯问题整改,严格核查复验,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现象;突出问题导向,发挥专家的作用,推动企业举一反三,防范同类事故隐患重复发生;建立执法反馈机制,及时将执法检查结果通报监管处室,执法监察与监管有效联动,使监管、执法监察形成合力,放大执法效能,共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潘文静、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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