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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指南

 一、商会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答:河北省新疆商会是在党的路线、方针指引下,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在河北省民政厅依法登记的,由在河北参与开发建设的新疆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投资经营者和新疆企事业单位自愿加入的全省性联合组织,属于非营利性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名称“河北省新疆商会”。本会受河北省工商联和河北省民政厅的双重领导并归河北省民政厅直接领导。其宗旨是:以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为指导方针,开展商会活动,并模范遵守宪法和各种法律法规,代表广大会员和商会利益、维护会员和会员单位及商会合法权益,坚持以为政府、商会事业发展,双向服务为宗旨。
商会的办公地址是: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3号中浩第一商务楼北楼22层D室。(办公电话:0311-86676562)。
 
 
二、加入商会有什么好处?

      答:加入商会至少有以下各方面的好处:
 
1、河北新疆商会是在冀新商相互联系、沟通的桥梁,是感情交流、信息共享、维护合法权益的平台。加入商会的会员可通过各种形式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增加了解,发挥现有主导企业的优势,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做大做强。
2、商会与河北省民政厅、工商联等部门也有着紧密的工作关系。与各省市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商会将会把各个渠道得到的信息及时地通过各种会议、网站等媒介向全体会员发布。加入商会的会员可从中得到更加广泛的信息。
3、商会领导一般会担任人大、政协、工商联等政团组织的社会职务,可以直接参政议政,党和政府也会定期不定期地征求商会的意见和建议。会员企业所要反映的问题可以通过商会集中表达。
4、商会领导和有关人员常被政府安排参加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有关部门还经常组织商会人员到河北内外或国内外参观、学习、考察。有关会议精神和学习、考察的成果将为商会全体成员共享。
5、商会除设专兼职人员外,还聘请有关方面的领导、专家、学者和律师等专业人士担任商会的荣誉会长、名誉会长和顾问,努力增强商会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会员企业如果遇到维权或自己力所不能及的问题,可以通过商会出面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6、商会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为会员单位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优惠服务。如自然灾害的救助、看病、就学、就业和组团外出考察、订购机(车)票、食宿安排、办理保险等。
7、商会可组织会员进行商业、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培训。通过办学习班、参观见学、开展沙龙活动等形式,帮助会员不断拓展视野,更新观念,加强交流,提升素质。
8、商会致力于冀新两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工作,努力在冀新两地为会员企业寻找商机,积极地为会员企业双向投资发展提供条件,搞好服务。加入商会的会员可以利用商会这个桥梁能够顺利地实现回乡投资、报答亲情的愿望。
9、商会注重与全国乃至全球各地新疆商会的联络工作。通过联络与交流,不断扩大投资领域。加入商会的会员可以利用商会这个大平台,在更大的范围内寻求投资机会,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三、商会的组织形式是什么?
 
      答:河北新疆商会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凡被商会批准成为正式会员的都有参加会员大会议事和相应活动的资格,都有参选和被选为理事、监事会以上成员及其职务的权利。凡被选为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执行会长、会长和监事、监事长即按各自的权利义务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履行自己的职责,获取相应的利益。

四、商会的基本业务是什么?      
   
      答:商会的基本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会员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加强引导企业与政府的联系,搭建良好的桥梁。
  (二)开展冀新两省的经济技术贸易交流,促进两省经济发展,发挥桥梁作用,互惠合作。
  (三)团结会员,及时反应会员困难、意见和要求,帮助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承担自律职能、引导会员诚信为本,守法经营,树立“信用新疆”的良好形象。
  (五)为会员提供经济、技术、信息、生产、管理、融资、法律等调查咨询服务、收集、研究、统计、分析,行业交流,人员培训、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在引进落实资金、项目技术上为会员牵线搭桥服务。
  (七)在有关部门授权下,开展各种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提高经济管理防范水平。
  (八)办好河北省新疆商会的会刊。
  (九)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五、加入商会后应该享受什么权利、履行那些义务?
 
      答:成为商会的正式会员后应该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优惠和援助。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应该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缴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商会办公机构是怎样设置的?
 
      答:河北新疆商会办公机构是其所设的秘书处。商会秘书处在商会各级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商会各级组织闭会期间,商会秘书处在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商会各级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和正常的业务工作。商会秘书处设秘书长、会员部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秘书、工作人员若干,兼职人员根据需要设置。商会秘书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尽快上报;加强与河北及区内外有关方面的联络工作;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办好商会网站;组织承办商会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协调会员之间的合作互助活动;为加入商会的会员办理入会手续,建立健全会员信息档案和资料库,负责收取会费,为会员提供必要的服务。
 
七、怎样才能加入商会?
 
      答:加入商会的基本程序是:
 
1、申请。凡在河北省范围内注册经营的新疆籍企业、个体商户和其他投资经营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2、提交材料。事先提交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简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简历、法人两寸免冠半身像2张及五寸电子版彩照1张。
3、填写会员登记表。在商会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将内容填写详实、规范、完全。字迹要工整可辨,不错、不漏、不涂改。
4、缴纳会费。按照商会会费标准、缴纳办法和所申请的职务,在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将会费交清。
5、审批。
6、领取会员证、牌。
7、享受本会相应职别待遇。
 
八、会费标准
 
会长50000元/年;副会长20000元/年;常务理事10000元/年;理事5000元/年。

河北省新疆商会

会费收取及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文)、《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文)、《中华全国工商联联合会会员缴纳会费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和《河北省新疆商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商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勤俭办事的方针,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三条 商会的财务管理机制和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商会的财务工作接受河北省工商联、河北省民政厅和本会理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五条 商会经费以会费为主,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和其他合法收入为辅。

第六条 商会会员须按期缴纳会费,每年一次。商会会员从成立大会之日起收取当年会费,以后每年第一季度收取当年会费,会员按商会所选举的职务,只缴纳最高一项会费。

第七条 会费缴纳标准为:

会长50000/

副会长20000/

常务理事10000/

理事5000/

逾期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会员若经营困难,可书面提出申请,有秘书处审核,经会长办公会同意,允许缓缴或减免部分会费。如会费不能满足商会正常运转时,各会员单位可给予赞助。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八条 商会遵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勤俭节约、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商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九条 会费设立专项账户,配备专、兼职人员,建立收支账目,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条 商会经费支出主要包括:

1、行政及日常开支:商会可持续发展研究和执行,日常运行及办公,网站、媒体及分支机构的合作运营,商会组织机构及人员工资、福利和激励等费用。

2、商会开展与其宗旨、任务相关的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3、服务项目研究和开发:对会员深度服务研究,服务方式、服务产品、服务功能研发和落实。

4、商会品牌推广和维护:商会品牌标准的系统设计和市场推广,会员企业权益细化和对应服务系统设计。

5、其他合理支出。

第十一条 会费有专人统一管理。每次开支10000元以内,由秘书长签批,超过10000元需经会长签批。特殊计划外大额项目支出,提交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在商会官网和会员代表大会上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十二条 商会年终收支结余,除有特定用途的专款外,结转下一年作为事业发展基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商会在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商会理事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商会理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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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商会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答:河北省新疆商会是在党的路线、方针指引下,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在河北省民政厅依法登记的,由在河北参与开发建设的新疆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投资经营者和新疆企事业单位自愿加入的全省性联合组织,属于非营利性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名称“河北省新疆商会”。本会受河北省工商联和河北省民政厅的双重领导并归河北省民政厅直接领导。其宗旨是:以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为指导方针,开展商会活动,并模范遵守宪法和各种法律法规,代表广大会员和商会利益、维护会员和会员单位及商会合法权益,坚持以为政府、商会事业发展,双向服务为宗旨。
商会的办公地址是: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3号中浩第一商务楼北楼22层D室。(办公电话:0311-86676562)。
 
 
二、加入商会有什么好处?

      答:加入商会至少有以下各方面的好处:
 
1、河北新疆商会是在冀新商相互联系、沟通的桥梁,是感情交流、信息共享、维护合法权益的平台。加入商会的会员可通过各种形式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增加了解,发挥现有主导企业的优势,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做大做强。
2、商会与河北省民政厅、工商联等部门也有着紧密的工作关系。与各省市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商会将会把各个渠道得到的信息及时地通过各种会议、网站等媒介向全体会员发布。加入商会的会员可从中得到更加广泛的信息。
3、商会领导一般会担任人大、政协、工商联等政团组织的社会职务,可以直接参政议政,党和政府也会定期不定期地征求商会的意见和建议。会员企业所要反映的问题可以通过商会集中表达。
4、商会领导和有关人员常被政府安排参加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有关部门还经常组织商会人员到河北内外或国内外参观、学习、考察。有关会议精神和学习、考察的成果将为商会全体成员共享。
5、商会除设专兼职人员外,还聘请有关方面的领导、专家、学者和律师等专业人士担任商会的荣誉会长、名誉会长和顾问,努力增强商会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会员企业如果遇到维权或自己力所不能及的问题,可以通过商会出面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6、商会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为会员单位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优惠服务。如自然灾害的救助、看病、就学、就业和组团外出考察、订购机(车)票、食宿安排、办理保险等。
7、商会可组织会员进行商业、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培训。通过办学习班、参观见学、开展沙龙活动等形式,帮助会员不断拓展视野,更新观念,加强交流,提升素质。
8、商会致力于冀新两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工作,努力在冀新两地为会员企业寻找商机,积极地为会员企业双向投资发展提供条件,搞好服务。加入商会的会员可以利用商会这个桥梁能够顺利地实现回乡投资、报答亲情的愿望。
9、商会注重与全国乃至全球各地新疆商会的联络工作。通过联络与交流,不断扩大投资领域。加入商会的会员可以利用商会这个大平台,在更大的范围内寻求投资机会,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三、商会的组织形式是什么?
 
      答:河北新疆商会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凡被商会批准成为正式会员的都有参加会员大会议事和相应活动的资格,都有参选和被选为理事、监事会以上成员及其职务的权利。凡被选为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执行会长、会长和监事、监事长即按各自的权利义务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履行自己的职责,获取相应的利益。

四、商会的基本业务是什么?      
   
      答:商会的基本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会员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加强引导企业与政府的联系,搭建良好的桥梁。
  (二)开展冀新两省的经济技术贸易交流,促进两省经济发展,发挥桥梁作用,互惠合作。
  (三)团结会员,及时反应会员困难、意见和要求,帮助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承担自律职能、引导会员诚信为本,守法经营,树立“信用新疆”的良好形象。
  (五)为会员提供经济、技术、信息、生产、管理、融资、法律等调查咨询服务、收集、研究、统计、分析,行业交流,人员培训、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在引进落实资金、项目技术上为会员牵线搭桥服务。
  (七)在有关部门授权下,开展各种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提高经济管理防范水平。
  (八)办好河北省新疆商会的会刊。
  (九)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五、加入商会后应该享受什么权利、履行那些义务?
 
      答:成为商会的正式会员后应该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优惠和援助。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应该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缴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商会办公机构是怎样设置的?
 
      答:河北新疆商会办公机构是其所设的秘书处。商会秘书处在商会各级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商会各级组织闭会期间,商会秘书处在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商会各级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和正常的业务工作。商会秘书处设秘书长、会员部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秘书、工作人员若干,兼职人员根据需要设置。商会秘书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尽快上报;加强与河北及区内外有关方面的联络工作;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办好商会网站;组织承办商会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协调会员之间的合作互助活动;为加入商会的会员办理入会手续,建立健全会员信息档案和资料库,负责收取会费,为会员提供必要的服务。
 
七、怎样才能加入商会?
 
      答:加入商会的基本程序是:
 
1、申请。凡在河北省范围内注册经营的新疆籍企业、个体商户和其他投资经营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2、提交材料。事先提交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简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简历、法人两寸免冠半身像2张及五寸电子版彩照1张。
3、填写会员登记表。在商会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将内容填写详实、规范、完全。字迹要工整可辨,不错、不漏、不涂改。
4、缴纳会费。按照商会会费标准、缴纳办法和所申请的职务,在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将会费交清。
5、审批。
6、领取会员证、牌。
7、享受本会相应职别待遇。
 
八、会费标准
 
会长50000元/年;副会长20000元/年;常务理事10000元/年;理事5000元/年。

河北省新疆商会

会费收取及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文)、《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文)、《中华全国工商联联合会会员缴纳会费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和《河北省新疆商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商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勤俭办事的方针,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三条 商会的财务管理机制和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商会的财务工作接受河北省工商联、河北省民政厅和本会理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五条 商会经费以会费为主,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和其他合法收入为辅。

第六条 商会会员须按期缴纳会费,每年一次。商会会员从成立大会之日起收取当年会费,以后每年第一季度收取当年会费,会员按商会所选举的职务,只缴纳最高一项会费。

第七条 会费缴纳标准为:

会长50000/

副会长20000/

常务理事10000/

理事5000/

逾期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会员若经营困难,可书面提出申请,有秘书处审核,经会长办公会同意,允许缓缴或减免部分会费。如会费不能满足商会正常运转时,各会员单位可给予赞助。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八条 商会遵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勤俭节约、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商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九条 会费设立专项账户,配备专、兼职人员,建立收支账目,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条 商会经费支出主要包括:

1、行政及日常开支:商会可持续发展研究和执行,日常运行及办公,网站、媒体及分支机构的合作运营,商会组织机构及人员工资、福利和激励等费用。

2、商会开展与其宗旨、任务相关的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3、服务项目研究和开发:对会员深度服务研究,服务方式、服务产品、服务功能研发和落实。

4、商会品牌推广和维护:商会品牌标准的系统设计和市场推广,会员企业权益细化和对应服务系统设计。

5、其他合理支出。

第十一条 会费有专人统一管理。每次开支10000元以内,由秘书长签批,超过10000元需经会长签批。特殊计划外大额项目支出,提交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在商会官网和会员代表大会上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十二条 商会年终收支结余,除有特定用途的专款外,结转下一年作为事业发展基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商会在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商会理事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商会理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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