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商会建设 商会联盟 新闻中心 合作企业 旅游资讯 民族团结 联系我们
主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商会简介
>> 会长风采
>> 商会章程
>> 会徽释义
>> 党建工作
>> 入会指南
>> 组织机构

河北:乡村两级可实施199项政务服务事项

        我省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乡村两级可实施199项政务服务事项

  9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包括乡、村两级可以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共199项,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全面公开公示。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将《通用目录》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河北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省有关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并及时录入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库管理平台。公开内容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办理层级、设定依据等。

  做好赋权工作。《通用目录》中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县级实施的事项,各市、县要采取委托形式,赋予乡镇和街道实施。既要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则放”的原则,又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考虑乡镇和街道情况,对乡镇和街道暂不具备承接能力、条件不成熟的事项,成熟一批、赋予一批,逐步实现全部赋予。各市、县要实行“过渡期”管理,加强业务培训,确保乡、村接得住、能办好。

  支持县乡通办。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各市、县可对委托乡镇和街道实施或进驻乡镇和街道办理的事项,特别是市场准入、执业注册等审查标准高、办理难度大、政策性强、企业群众迫切需求的事项,实行“县乡同权”“县乡通办”,委托下放乡镇和街道后县级仍可办理,实现多点可办、跨层级可办,既方便企业群众,又有效巩固县级“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各市、县在实行“县乡通办”时,要理清职责边界,做好工作衔接,防止出现“多头受理”“重复办理”等情况。

  优化办事流程。优化简化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通部门专网、整合数据资源,实现乡、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记者解楚楚)

上一篇:河北省将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下一篇:河北石家庄:释放政策红利让企业轻装上阵
快捷导航
>> 商会简介
>> 会长风采
>> 商会章程
>> 会徽释义
>> 党建工作
>> 入会指南
>> 组织机构
热点新闻
前三季度河北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同比增长23.1%
前三季度河北工业生产平稳增长
河北现代服务业上半年实现增加值6085.2亿
石家庄上半年GDP增速领先全国主要城市
上半年河北生产总值19823.7亿元

河北:乡村两级可实施199项政务服务事项

        我省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乡村两级可实施199项政务服务事项

  9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包括乡、村两级可以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共199项,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全面公开公示。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将《通用目录》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河北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省有关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并及时录入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库管理平台。公开内容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办理层级、设定依据等。

  做好赋权工作。《通用目录》中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县级实施的事项,各市、县要采取委托形式,赋予乡镇和街道实施。既要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则放”的原则,又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考虑乡镇和街道情况,对乡镇和街道暂不具备承接能力、条件不成熟的事项,成熟一批、赋予一批,逐步实现全部赋予。各市、县要实行“过渡期”管理,加强业务培训,确保乡、村接得住、能办好。

  支持县乡通办。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各市、县可对委托乡镇和街道实施或进驻乡镇和街道办理的事项,特别是市场准入、执业注册等审查标准高、办理难度大、政策性强、企业群众迫切需求的事项,实行“县乡同权”“县乡通办”,委托下放乡镇和街道后县级仍可办理,实现多点可办、跨层级可办,既方便企业群众,又有效巩固县级“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各市、县在实行“县乡通办”时,要理清职责边界,做好工作衔接,防止出现“多头受理”“重复办理”等情况。

  优化办事流程。优化简化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通部门专网、整合数据资源,实现乡、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记者解楚楚)

上一篇:河北省将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下一篇:河北石家庄:释放政策红利让企业轻装上阵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3号
电话:0311-86676562
邮箱:hbsxjsh@163.com

版权所有 河北省新疆商会 Copyright © 2014

备案号:冀ICP备15004056号-3  公安备案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74  技术支持:飞数科技